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推荐2023年度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推荐2023年度北京学者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在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
(四)在各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
1.在自然科学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带领科研团队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带领科研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作出重大贡献;或成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重要工程技术领域奠基者和开拓者。
(五)中央在京单位(我校属于中央在京单位)候选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属于5G/6G、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医学以及集成电路、关键新材料、通用型关键零部件、高端仪器设备等10个专业领域之一,且与北京市属单位密切合作。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我校科协可直接向市科协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限制人数。市科协作为归口推荐单位,总推荐人选名额不超过10名。候选人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三、受理材料
北京学者候选人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包括:
(一)推荐报告(推荐单位盖章)纸质版1份(科研院撰写)。
(二)《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归口推荐)》(附件1)纸质盖章版5份、电子版(WORD格式)1份。表格中“归口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市科协填写,推荐单位无需填写。
(三)《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EXCEL格式)各1份。
(四)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纸质版3套,各附件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版打印装订;电子版1套(PDF格式)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名称”,各附件材料按顺序分别存放,不要合并。包括:
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承担重大科技、人文社科等项目及获得基金资助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3.获奖证书关键页;
4.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5.发明专利、制定标准等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
6.主要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的材料;
7.中央在京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上述附件材料应与《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填写内容一一对应,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作为无效申请处理。相关文件、报送的材料、表格请用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liuzl1@bjtu.edu.cn)。此外,请同时将《保密审查证明》(附件3)和《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考察意见表》(附件4)签字盖章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3年4月3日中午12:00前,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uzl1@bjtu.edu.cn,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至科研院855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泽琳
电 话:010-51688582
邮 箱:liuzl1@bjt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3月30日
附件2: 附件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 附件3.保密审查证明.docx
附件4: 附件4.候选人选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考察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