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发明创业奖是2005年由科技部批准,中国发明协会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注册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发明创业奖”下设人物奖、成果奖、创新奖和项目奖四个子奖项,2025年发明创业奖评选奖项包括人物奖、创新奖、成果奖和项目奖。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发明创业奖评选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组织2025年度发明创业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物奖
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注重参评者的技术水平和实际能力、贡献、业绩和本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原则。
1.评选条件
候选人包括全国各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各行各业的发明创业者,在中国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外国公民,以自己的发明创业成果为提高中国的创新能力做出突出贡献者。
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在所属科学技术领域取得较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显著成绩。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做出贡献。
3)参评人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本届为第十五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已获得第一至十四届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获奖人,可以申报第十五届发明创业奖当代发明家称号,但必须要有新的技术发明成果。已获得第一至十四届发明创业奖特等奖并授予当代发明家称号的获奖人,不再申报第十五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
2.校内申报时间节点与信息
提名系统:http://8.140.115.12:9011/ivpa/login-logout.action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3月1日~6月1日
(二)成果奖
1.评选条件
在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并已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年内获得发明创业奖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第一完成人申报。
2.校内申报时间节点与信息
提名系统:http://47.94.138.179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3月1日~6月1日
(三)创新奖
1.评选条件
以技术发明为导向,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形成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具有首创性的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报奖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经实施能够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年内获得发明创业奖创新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第一完成人申报。
2.校内申报时间节点与信息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3月1日~6月1日
(四)项目奖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报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了“发明创业奖项目奖”。在全国/国际发明展览会期间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发明创业奖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获奖项目并颁发证书。具体要求请参考国际/全国发明展览会通知,登录中国发明协会官网(www.cainet.org.cn)“发明展览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同一年度人物奖和成果奖、创新奖、项目奖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一个子奖项,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子奖项。中国发明协会将优先从“发明创业奖”获得者中遴选推荐下年度的“国家科技奖”、“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专利奖”、“创新争先奖”等奖项的评选;同时鼓励获奖人积极参加法国巴黎、德国纽伦堡、瑞士日内瓦、美国硅谷等国际发明展。
(五)校内工作安排
1.请各二级单位将提名申请表(见附件)汇总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wxyang1@bjtu.edu.cn,科研院统一向上级申请系统账号密码供后续填报。
2.请第一完成人在2025年5月20日前填写提名书,填写完成后联系学院开具保密审查证明,并在mis系统奖励申报模块进行填报。学院审批完成后联系科研院对成果进行公示。请在2025年5月25日前联系科研院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科研院联系人:杨文旭 51688967 wxyang1@bjtu.edu.cn
附件:
1.提名申请表
2.保密审查证明
3.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5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2月18日
附件2: 保密审查证明.docx
附件3: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发明协会2025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 附件:提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