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协《关于开展2022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学校现已启动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首都科技界转化深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 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旨在从全市层面推动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命名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掘和利用科学家精神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学家精神弘扬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为内核的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
二、申报条件
1、场馆设施完善。能独立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家精神教育活动,展陈场所相对固定、规模适中,设施设备符合安全保障条件,能够满足公众参观需求。
2、展陈突出科学家精神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展览解说词讲解权威、准确完整。科学家史料真实可靠,说明文字权威、详实,展品收集、整理、更新、维护等工作常态化,有严格的管理保护制度。具备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或者志愿者队伍,并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
3、科学家精神教育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常规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并结合本单位特色,在相关科学家诞辰纪念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北京科技周、全国科普日、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特色鲜明、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科学家精神系列教育活动。能够与区域中小学校、高校院所、科技社团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多种科学家精神教育服务,在区域、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社会效益明显。建有科学家精神教育网站或在依托单位网站设有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教育活动。
4、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的管理制度健全。形成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的制度保障,有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将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表彰奖励范围;有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经费,能确保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三、推荐流程
各二级单位可组织推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1个,请于3月30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发到科研院成果科指定邮箱(bfkjc1@bjtu.edu.cn)。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2022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2022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3);体现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单位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以上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于3月30日(周三)中午12:00前报送科研院成果科(856办公室),包括《2022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表》原件2份,《2022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1份,须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高明 18810903730 bfkjc1@bjt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2:“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表
附件3:2022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
附件4:“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
科研院、校科协
2022年3月25日
附件2: 附件2:“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3: 附件3:2022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 附件4:“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docx